[2021/11/22]   [獎助學金] 香港商佳特透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
主旨

[獎助學金] 香港商佳特透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
申請條件

1. 操行學期成績平均須達七十五分以上。

2. 具護理師證照者或清寒學生,符合以上條件者優先錄取。

獎助名額及金額

1. 獎助名額:每年度錄取40名。(預計北部20名,中部10名,南部10名)

2. 獎助學金金額:每名應屆畢業生10萬元整。

應盡義務

1. 經核定錄取本獎學金之學生應與本公司簽訂「佳特公司護理科系畢業班獎學金合約書」,合約中之連帶保證人應為受獎學生之父母、配偶或法定代理人。

2. 接受本獎學金之學生於畢業後,依本公司全省缺額院所,依志願區域分發報到,履行此義務合約期間為一年六個月。
(
若畢業當年未取得護理師證照者,以實習護士聘任,合約期以取得執照後開始履約期)

報名方式

親洽護理學系系辦

繳交資料

1.      申請書。

2.      前一學年成績證明。

3.      獎學金合約書(一式2)

4.      匯款存摺封面影本。

5.      自傳。

6.     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7.      其他有利審查文件(如:師長推薦函、清寒證明、護士/護理師證書影本)。

公告日期

110/11/22

截止日期

111/05/31

如有疑問親洽護理學系系辦 明叡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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