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2.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
※ 獎助內容及期間:
1.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2.獎助期間: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。
※ 應盡義務
1.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
詳可參閱醫院網頁公告:https://reurl.cc/Q9xeK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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